新街镇镇级绿化管护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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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街镇镇级绿化管护项目
品目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2:17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1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183****6013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新街镇**街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2****066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广场8号楼10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街镇镇级绿化管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客观评审因素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今(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供应商承担过镇级及以上类似绿化管护施工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磋商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今供应商承担过镇级及以上类似绿化管护施工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服务合同及履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证明、完工证明、打分表等),未完工的管护业绩不得分,完工日期以合同的签订管护期限为准,合同应能反映相关信息,若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则还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10-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新街镇**街100号

联系人:秦晶晶

联系电话:192****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8号楼1005室

联系人:何娜

联系电话:183****6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娜

电话:183****601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采购文件.doc标书代写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2
信息变更
新街镇镇级绿化管护项目更正公告
当前信息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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