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就****本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10月9日14时30分,****集团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本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
3、主要内容:本次招****银行**分行本部食堂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最终委托食堂服务设施、设备清单,以现场实际交付的食堂设备、设施清单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注册地址:**市**区新**路38号1001-1、1001-2、1001-3房
人员服务费投标报价:****540.00元(不含增值税);****312.40元(含增值税)
管理服务费投标报价:10000.00元(不含增值税);10600.00元(含增值税)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市长**路200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https://www./)、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同步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22日
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