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0-22 14:38:40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关于****标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5-10-22 14:38:40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3022****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3026
通讯地址: **省贵**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中心4楼C区C-405办公室
邮编: 550029
| 项目名称 | ****标砖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贵**区马场镇**村河心寨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怡宁****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主要为通过外购水泥、砂石等原材料,通过搅拌、制砖、养护工艺,建成后年产1000万块水泥标砖。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适当采取洒水措施,确保施工区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各类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建设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定点收集,收集后运至指****填埋场集中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气口(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砂石堆场采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喷雾降尘措施。标砖生产区全封闭,搅拌机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厂区地面采取硬化,定期洒水措施,运输车辆降低车速。 2.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辆清洗池(5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截排水沟引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00m3)内沉淀处理,回用于洒水抑尘、搅拌用水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制砖机、码垛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墙、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软垫、减振器或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收集人工破碎后送至搅拌机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沉淀池及初期雨水池残渣定期清掏后掺入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