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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协助开展稽核检查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项目编号、标包:****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15.0000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拟聘用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稽核检查。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承接主体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 3、承接主体须具备满足评审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5、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5-10-23至2025-10-27(**时间)。
2、地点:**市**区华凌国际大厦1713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女士
2、联系方式:054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