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小河流(捞刀河)防洪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河街道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3739.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51万元)在**省**市**区**河街道建设中小河流(捞刀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临时占地5310m2永久占地29640.7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达标整治1.02km,岸线整治0.355km,**穿堤排水涵2处,**防汛道路734m。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工期;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须采用密闭车斗。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堆放材料须进行遮盖,控制运输车速,减少扬尘量,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合理选择运输线路,施工工地进出道路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须使用清洁燃料,在离居民点较近的施工区设置围挡,防止施工粉尘干扰。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施工期租用周边民房,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洗车平台四周设置防溢座和污水导流渠,洗车废水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防止溢流,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放,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减少含油废水产生。合理选择施工工期,避免在雨季施工,工程在枯水期进行。围堰施工基坑水经过沉淀后排入捞刀河。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对施工噪声进行管控,施工前将项目信息及施工工期提前告知周边敏感目标。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保部门和城建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翌日6:00禁止施工;在环境敏感路段施工时应采取封闭式施工,设备选型采用低噪声设备。 (4)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弃渣应集中堆放,尽早运出,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渣土须用篷布遮挡。运输建筑垃圾、弃渣的车辆须采取用帆布覆盖车厢,减少砂石扬尘对运输沿线造成影响。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定点堆放,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可利用****事务中心统一调配,****公司规范运输至**市**区指定消纳场;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31—****8303(兼传真) 通信地址:******政府****环境局**分局416办公室 邮编:41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