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沿黄生态经济带项目(**区**段)-黄河流域湿地保护提升利用项目(项目编号:****、SZGZ[2025]192-GC036)于2025年10月21日在******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以下顺序不分先后)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质量要求 | 计划工期 |
| **** | ****9152.97 | 贺宁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90日历天 |
| 三****公司 | ****2685.53 | 高凯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90日历天 |
| **市****公司 | ****1961.10 | 苏亚龙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90日历天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 | 贺宁 | 项目经理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04855 |
| 马奔 | 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 | C202********900000179 | |
| 三****公司 | 高凯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61727 |
| 岳振守 | 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 | C102********055 | |
| **市****公司 | 苏亚龙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03287 |
| 任杨 | 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 | C101********014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 **** | **市**区原店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及监理项目二标段 | 三****管理局 | 2024.6.7 | 554.441101 |
| **区主**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龙飞路工程 | 三****管理局 | 2024.6.12 | 1290.112250 | |
| **市**区原店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及监理项目(第一标段) | 三****管理局 | 2024.6.7 | 283.611815 | |
| 三****公司 | S244 ****车站至野鹿桥段修复养护工程 | ****发展中心 | 2022.5.13 | 843.76067 |
| S312 沿黄线连霍高速东口至湖陕交界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 | ****发展中心 | 2023.6.9 | 2618.112696 | |
| S312 沿黄线**区岭西至陕湖界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 | ****发展中心 | 2023.5.4 | 621.142181 | |
| **市****公司 | **市**区城乡一体化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永乐街提升改造工程) | ******公司 | 2022.7.19 | 3715.862281 |
| **市 2021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变更项目一标段 | 灵****办公室 | 2023.7.18 | 289.1 | |
| **市****开发区杨长河河道回填及雨水管道建设项目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3.****.23 | 209.99657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员工且已缴纳社会****公司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且无其他在建施工项目(需出具无在建施工项目承诺书); |
| 4 |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且已缴纳社会****公司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 5 | 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开标时间以前); |
| 6 | 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
| 7 | |
|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 |
| 2 | 三****公司 | 响应 |
| 3 | **市****公司 | 响应 |
三、无效投标人情况及原因:无
四、报价修正:无
五、所有投标人评审情况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技术标评审结果 | 综合标评审结果 |
| **** | ****9152.97 | 通过 | 通过 |
| 三****公司 | ****2685.53 | 通过 | 通过 |
| **市****公司 | ****1961.10 | 通过 | 通过 |
六、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5日
七、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08时20分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
(2)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公开发布。
(3)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0398-****375
招 标 人:****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37****8223
地址:**市**区大营镇永乐街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郭昌盛
联系电话:134****1003
地址:**市**区虢国西路海洋世纪城11号楼602室(海洋SOHO公寓)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