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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二)
| 工程名称 |
**2025JP05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招标阶段 |
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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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于2025年9月27日(2025年9月28日之前)发布招标公告,根据《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综(2025)3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仍应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同时,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暂停公布2025年第三季度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排名,为确保项目顺利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5)中“4.企业信用评价”的评分标准中的“1.**省勘察设计信用评分:承担设计任务企业信用分=**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的设计单位季度信用得分”以**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https://220.****.164:116/kcsgt/XYF)中公布的 2025 年第二季度得分为准。标书代写 二、本补充通知的澄清修改不属于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以下空白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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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0月22日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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