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诸暨市浦阳江治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的函

审批
浙江-绍兴-诸暨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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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然**部关于**市浦**治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5-10-22 15:14

****政府:

你市**市浦**治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已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省政府批准。现将自然**部《关于**市浦**治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666号)转发给你市。请你市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补充耕地,同时做好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

特此致函。

****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浙自然资厅函〔2025〕1016号 ****转发《自然**部关于**市浦**治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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