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武宣利佰林木业有限公司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武宣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环境局关于****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104号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4日
****环境局关于****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9-24 10:00

****:

你公司报来的《****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技术改造,项目代码:****,位于**市****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37′48.482″,北纬23°34′52.620″。原环评文件于2019年3月12****环境局****保护局)批复(武环〔2019〕4号),核准18万m3/年胶合板产能。经比对发现,《报告表》分析项目部分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以上及生活污水处理方式由**化利用(清粪车外运用于旱地施肥)变更为不外排,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发生变更(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我局于2024年8月6日出具新批复(来环审〔2024〕133号),项目同年8月建成投产,12月完成环保验收。项目技改前胶合板封补边工序为使用环保水性修补腻子且采用人工刮边的方式进行封边,为防止胶合板受潮、避免刮擦,项目依托原有厂房**密闭式喷漆房,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对现有胶合板生产原基础生产区域内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喷漆生产工艺,配置3台高压无气喷涂机和1台风机,项目不新增用地及人员,全部工程(主体/辅助/公用/环保/储运)均利用现有设施。

该工程总投资5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占总投资的73%。

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喷漆废气,喷漆厂房应密封作业,四周采用钢结构密封,经加工后的建筑模板送入喷漆房用水性漆对板材四周进行封边,产生的喷漆废气经水帘+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排气筒排放。喷漆工段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标准限值;有组织废气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喷漆室水帘产生的废水,收集到的喷漆废水通过添加絮凝剂进行絮凝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经化粪池处理定期委托吸粪车清运处理,改为建设生活排污管网,****园区污水管****工业园污水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压无气喷涂机、风机等各类喷漆设备运行时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更换的废弃活性炭、使用水性油漆过程中产生少量废罐,以及喷漆工序中未被利用的水性漆固体成分被水帘柜拦截形成的废漆渣,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原有厂房危废间,规范设置并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正常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