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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021MA7E8U0WXR | 建设单位法人:梁红兵 |
| 王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镇玉康村 |
| ****电站**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D441-电力生产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镇玉康村 |
| 经度:105.40857 纬度: 30.0810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29 |
| 资环审批安〔202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1-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3939 |
| 98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2021MA7E8U0WX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合力****公司 |
| ****0182MA62NPTY6A | 竣工时间:2024-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17UkKh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套700MW等级H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2、建设项目至安****处理厂取排水管网8.82km。 | 实际建设情况:1、**2套700MW等级H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2、**项目至安****处理厂取排水管网7.1km。 |
| 污水管线新线路尽量避开了城市建成区,减少了管道施工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锅炉产生蒸汽推动燃气轮机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锅炉产生蒸汽推动燃气轮机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废水收集系统建设。雨水经雨水排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厂区附近截洪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绿化,不外排;化学补给水系统的反洗水排入回收水池,经酸碱调整PH合格后送至循环水系统,不外排;锅炉定排冷却水排入循环水系统,不外排;工业用水排入循环水系统,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及一级反渗****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安****处理厂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屋顶排放。2台余热锅炉燃料采用洁净的天然气,燃机采用干式低氮燃烧器,同步安装烟气脱硝装置(SCR脱硝工艺)。脱硝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20mg/Nm3以内,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处理后由2根60m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控制和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等措施,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达标排放。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定点贮存、规范运输、妥善处置措施。废反渗透膜、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锅炉酸洗废事故排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规范建设,采取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规范做好分区防渗措施,事故应急池、事故油池、检修油箱液态储罐区、危废暂存间、罐区、各类废水处理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尿素车间、水处理系统车间、循环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间设施等进行 一般防渗,主厂房、余热锅炉、办公生活区等设施进行简单防渗。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6、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完善和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应急和环境污染事故处置体系建设,避免因风险事故导致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7、严格落实排污口设置及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报告表确定的监测计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监测工作。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做好运行管理工作。按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8、报告表预测核定的本项目废气主要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 106.706t/a、二氧化硫 73.944t/a、氨氧化物456.502t/a,在建成调试排污前、发放排污许可证时依法予以确认。项目开工前,必须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否则不得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1、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排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厂区附近截洪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绿化,不外排;化学补给水系统的反洗水排入回收水池,经酸碱调整PH合格后送至循环水系统,不外排;锅炉定排冷却水排入循环水系统,不外排;工业用水排入循环水系统,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及一级反渗****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安****处理厂处理。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屋顶排放。2台余热锅炉燃料采用洁净的天然气,燃机采用干式低氮燃烧器,同步安装烟气脱硝装置(SCR脱硝工艺)。脱硝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20mg/Nm3以内,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处理后由2根60m排气筒达标排放。 3、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等措施,可以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5、厂区实施分区防渗,事故应急池、事故油池、检修油箱液态储罐区、危废暂存间、罐区、各类废水处理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尿素车间、水处理系统车间、循环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间设施等进行一般防渗,主厂房、余热锅炉、办公生活区等设施进行简单防渗。 6、厂区建设了事故应急池、事故油池等措施,并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了备案。 7、厂区制定了例行监测计划,各排污口均完善了排污口标识牌,2根天然气燃烧废气排口均配套减少了自动监测装置。 8、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废气主要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98.1 | 103.5 | 0 | 0 | 98.1 | 98.1 | |
| 0 | 42.183 | 408.825 | 0 | 0 | 42.183 | 42.183 | |
| 0 | 0.72 | 4.14 | 0 | 0 | 0.72 | 0.7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8.37 | 73.944 | 0 | 0 | 18.37 | 18.37 | / |
| 0 | 263.08 | 456.502 | 0 | 0 | 263.08 | 263.08 | / |
| 0 | 48.3 | 106.706 | 0 | 0 | 48.3 | 48.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 不外排 |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不外排。 | 无 |
| 1 | 发电机组燃烧废气处理装置 | 运营期燃气轮机组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GB 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其中环评批复要求脱销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20mg/m3以内。 | 项目2套燃气轮机组采取低氮燃烧技术,运行过程产生的烟气采用“SCR脱硝+余热锅炉”处理后,通过2根60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DA002)。 | 2根排气筒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同时氮氧化物能够达到环评批复中提出的排放浓度控制在20mg/m3以内要的。 |
| 1 | 低噪声设备、隔声屏障、基础减振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排放标准,敏感点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包括1、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2、主要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合理布局,通过厂房隔声作用进行隔声;3、设备基础进行隔振;4、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排风管设有消声器,管道进出口采用柔性软接头。 | 对项目厂界及南侧、东侧最近敏感点进行了噪声监测 |
| 1 | 按照相关规范做好分区防渗措施,事故应急池、事故油池、检修油箱液态储罐区、危废暂存间、罐区、各类废水处理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尿素车间、水处理系统车间、循环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间设施等进行一般防渗,主厂房、余热锅炉、办公生活区等设施进行简单防渗。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 事故应急池、事故油池、检修油箱液态储罐区、危废暂存间、罐区、各类废水处理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尿素车间、水处理系统车间、循环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间设施等进行一般防渗,主厂房、余热锅炉、办公生活区等设施进行简单防渗。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定点贮存、规范运输、妥善处置措施。废反渗透膜、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锅炉酸洗废事故排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规范建设,采取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反渗透膜、铁渣、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酸洗废液、废催化剂等。因项目暂未正式投运,因此暂未产生反渗透膜、铁渣、废变压器油、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酸洗废液、废催化剂等固体废物,项目也暂未签订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酸洗废液、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
| 1 | 设置1000m3事故应急池。 | 设置1000m3事故应急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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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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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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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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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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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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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