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8号线一期、7号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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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243号、甬发改审批[2021]256号、甬发改审批[2021]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竣工环保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省**市。

2.2 工程规模:**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分东延段和西延段,东延伸段线路全长约2.514公里,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车站1****中心站),****车辆段****停车场,沿用4号线既有的谢家、甬兴主变电所供电,夏禹主变电所备用支援供电,****中心。西延伸段起于慈**站,线路长度约1.733公里,设1****车站****车辆段场、****中心与4号线共用。

**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3.3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19座, 其中换乘站9座,平均站间距1.28km。正线最小曲线半径为350m,最大坡度为28.2‰。全线设一段一场,****车辆段****停车场,设2座主变,分别为傅家主变(与7号线共享)和谢家主变(与4号线共享),****控制中心。

**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线路全长约39.469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25座,其中换乘站11座。最大站间距3728.810m,7号线工程设2****基地,****车辆段****停车场,用地规模分别为37.76ha和11.03ha,分别接轨于**站和应嘉路站。本工程设3座主变,分别为傅家主变(7、8号线共享)、联群主变(3、7号线共享)、樱花主变(1、3、7号线共享,需拼柜改造);****中心1座,****控制中心。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号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相关信息录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后6个月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服务内容:**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8号线一期工程及7号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包括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服务工作和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标段划分:1个。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2020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我国境内(不含**、**及**地区)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项目业绩(不包括境外承包合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须根据自身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分工,承担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服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第3.1.1项及3.4款的规定,承担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服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第3.1.2项及3.4款的规定。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

3.2.2 项目负责人须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3 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要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9:00至2025年11月7日23:59时止(**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时整。标书代写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org:8061/login.html)”。电子标服务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org/)、****政府****委员会(http://gzw.****.cn/)、**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轨道交通官方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施琪嵘

电 话: 0574-****45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国贸18楼

联 系 人:范少亮、朱雪洋、王赫男、姜雨薇、韩冰、范琦

电 话: 0574-****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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