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关于巧家县七里漂浮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昭通-巧家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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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县七里漂浮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0-****909

通讯地址:**县玉屏街道**北路033****环境局**分局

邮 编:654600




2025年10月20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县七里漂浮码头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七里安置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厚德****公司

项目概况

水域:占地面积****000m2,其中码头平台5000m2(水上泊位以及水上步行平台),其余均为水域活动面积;设备购置有:游艇1艘、5艘9座敞篷快艇、5艘12座敞篷快艇、3艘2人摩托艇、3艘3人摩托艇、6艘龙骨帆船、1艘冲锋舟、1个水上旋转陀螺、1个香蕉船、1个水上飞鱼、1个皮卡丘、1个大黄鸭等水上娱乐项目。

陆域:占地面积为12023m2,其中停车场4231.46m2,青石板铺装3034m2****广场),防腐木铺装383.42m2,碎石道路265m2,沥青道路801.02m2,景观及绿化3308.1m2,休闲座椅20套,张拉膜遮阳7套,分类垃圾桶20套,围栏582m,安防监控设施15套,室外供配电及照明,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等。

项目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8.5万元,占比2.4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主要为生活污水;

(二)大气环境:主要是厨房油烟、船舶尾气、汽车尾气、垃圾收集桶及废水收集设施产生的异味;

(三)声环境:主要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和水域噪声;

(四)固废:主要为建筑废料及生活垃圾;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一是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可综合利用于营地内的景观绿化或周围林地的浇灌,废水回收利用,其余经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处理站进水浓度及水量处理能力等,避免影响处理效果。二是实行固液分离:设置机械格栅或捞渣机,去除食物残渣、骨头等大颗粒杂质,降低后续处理负荷,残渣可堆肥利用。三是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纳8小时峰值水量),定期清理隔油池。四是定期检查储罐、管道等设施的密封性,防止泄漏。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配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均流板/滤网,拦截碰撞较大油雾滴,定期清洁极板油污,保证设备效率。二是定期更换空气滤清器,防止灰尘堵塞影响进气效率,使用高品质燃油:添加符合国家标准的低硫汽油/柴油,避免杂质导致燃烧不充分和积碳。三是剩余工程施工期间设置喷雾除尘装置,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同时按照规定路线运输,原料运输前需清洗车辆,避免脏车上路。四是垃圾收集桶加盖密封,废水调节池加盖遮阳,垃圾暂存区保持通风干燥,减少厌氧发酵产臭。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加强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限速禁鸣;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保养;合理安排运营时间,避免对周边村庄居民作息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一是危险废物(废机油)单独收集、堆放,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设置不锈钢托盘,堆放厂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做好“六防”措施、设置标识标牌。二是一般固废: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干化;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送厂区垃圾收集点,按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防渗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隔油池、化粪池、事故应急池等均采取一般防渗措施,用混凝土硬化;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危废暂存设置防渗托盘,将液态危险废物容器置于托盘内,确保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当前已硬化区域若现有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存在开裂或破损情况,需进行地面防渗层修复。(六)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

(七)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八)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落实设备、管件的维护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九)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十一)**县生态****执法大队对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现场进行监管。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运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和农田施肥或接入市政管网,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声排放执行标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要求。

(四)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五)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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