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公示公告 | |
| 发布日期: | 2025-10-22 | |
| **** | 文号:||
| ******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C-03-01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 ||
近年来,**围绕“农业大县、工业强县、文旅名县、商贸活县”的发展定位,****商贸服务业均发展迅猛,构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如**回收利用行业、物流仓储等行业。
**老**特殊地形地貌限制了城市建设的空间拓展,东关村区域作为老**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剩余可开发建设的土地**非常有限,需依靠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带动片区发展建设,****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这为持续实施城市更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改造利用原有建筑提供了政策支持。
本次论证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C-03-01局部地块坐落于****镇东关村,该宗地内部场地平整、交通便利、区位优势良好、土地使用条件便利,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开发建设价值,盘活该区域的土地可有效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
因此为落实国土空间布局,高效集约利用县域土地**,盘活土地存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未编制完成的空档期,为了完善产业结构,提升城市功能与空间品质,推动城市更**区域发展,有效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实施,特委托第三方规划技术服务单位对******单元C-03-01局部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论证。
现我局拟对调整论证后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通过公开公示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待调整论****人民政府****人大备案,现对具体调整论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位于**镇东关村,地块南侧临居民区,****维修厂,西侧为现状道路,临近长峪河,东侧为居民区及部分耕地。地块一面积为15878.4㎡(折合23.82亩)、地块二面积为20029.9㎡(折合30.04亩)。
二、原规划概况:(1)拟调整地块在原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版)中的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2)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三、地块规划调整后用地性质与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一: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机动车停车位下限值:≥0.车位/100㎡建筑面积,机动车充电桩按不小于配建停车位10%建设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1.5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
地块二:批发市场(兼容100%一类仓储物流)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机动车停车位下限值:≥0.7车位/100㎡建筑面积,机动车充电桩按不小于配建停车位10%建设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
地块一、地块二综合容积率为≤1.6;停车位≥0.7车位/100㎡建筑面积。
四、建筑退让用地界限:多、低层建筑长边退用地红线不得小于6m,多、低层山墙退用地红线不得小于4m,高层建筑主要朝向退用地红线不得小于10m,次要朝向退用地红线不得小于9m,低层辅助用长边退让用地红线不得小于2m。相邻边界结合建筑布局确定,同时应满足消防、**、环保等规定。(对原有建筑不做约束)
五、建筑后退道路红线:(1)道路红线宽度小于20m,建筑高度小于24m时,退让红线距离不得小于3m;(2)道路红线宽度20-30米,建筑高度小于24m时,退让红线距离不得小于3m。(对原有建筑不做约束)
六、规划调整依据:《**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等相关规定。以上地块的规划技术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细则》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0日。周边相邻利害关系人及住户如对此规划公示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
书面反馈意见邮寄地址:****政府综合楼5****办公室。
公示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
联系电话:0939-****605
邮箱:****@qq.com
图:调整后地块图则
表:调整地块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综合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建车位 |
| 地块一 | 0904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5878.4平方米(折合23.82亩) | ≤2.5 | ≤1.6 | 45 | ≥15 | 24 | ≥0.7车位/100㎡建筑面积。 |
| 地块二 | 090102 | 090102批发市场用地(完全兼容11010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20029.9平方米(折合30.04亩) | ≥0.8 | 40 | ≤15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