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局、****保障局,****开发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道路机场与桥隧工程、汽车运用、**与航道、船舶检验、交通工程机械运用、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轨道交通等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满足《****运输厅 ******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交发〔2020〕12号)中规定的相应标准条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工程师的申报范围: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各部门(单位)、企业等申报交通工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的申报范围:市直各部门(单位)、****局属单位申报交通工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有关政策要求
1.2025年度**市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保障部令第40号)、《**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运输厅 ******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交发〔2020〕12号)等规定执行。
2.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不再对所学专业进行限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并及时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认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4.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5.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按照《******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7.交通工程领域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市交通工程职称继续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需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中级材料由呈报部门报至**市交通工程技术****委员会审核,初级材料由呈报部门报至********委员会审核。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用人单位审核,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7.****.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情况等。网上申报填写要实事求是,与所提供证件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严肃审核推荐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程序。用人单位组织推荐需坚持“六公开”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将推荐人选连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一并逐级推荐上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社区、乡镇(街道)人力**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三)逐级报送。各县市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交通局,市直部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建立路径至市直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需分别建立路径至“**市交通工程技术****委员会”(中级)、“********委员会”(初级)。以前年度已注册个人账户、单位账户和单位之间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重复注册、建立。
(四)严格把关。申报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原因。申报人员应及时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并接收退回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补充完善材料。评委会办事机构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退回申报人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四、评审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将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并按程序核准备案后发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职称工作,不得放宽标准条件推荐申报,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尽快落地、发挥实效。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严肃审核推荐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指导监督。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六、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
《**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原件,经工作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并填写《花名册》(附件2),一式两份,连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二)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11月7日,各呈报部门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市高新区**东街6167号9****运输局人事科9012室(**东街与**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电话:****067
电子邮箱:jtjzzrsk@wf.****.cn
(三)评审费用
中级评审费160元/人,初级评审费100元/人,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收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交通工程职称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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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