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概况
2011年,****保护厅《****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湘环评〔2011〕352号)。****开发区规划范围东起东环路、富华路,西至西环路、青年**延线,****工业园和207国道为界,北以西环路和东环路为界,至规划期末(2030年)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0.68km2;****工业园****分园区组成,以华南路与华曳路为界,****工业园,规划面积为5.68 km2;****工业园,规划面积为5 km2。
2024年,****开发区实施了调区,并取得****委员会复函(湘发改函〔2024〕64号),调区具体方案为:调出142.41公顷,****园区总面积为532.71公顷。共1个区块,四至范围为:**G207国道以西300米处,南至**路、**大道,西至**大道,北至**大道与临岗公路交汇处。
本次环****园区最新核准面积为主,兼顾原规划环评的区域进行跟踪评价。
二、园区现有企业调查及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评价
园区现有企业涵盖了纺织、农副产品加工、中成药生产、机械制造等行业,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污染源均采取了相应的废水、废气、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基本符合原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所提的入区企业污染治理要求。
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园区污水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道水。
园区内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跟踪评价总体结论
****开发区规划经跟踪评价建议进行相应调整后,规划区后续发展规划总体可行,区域**及环境条件可支撑后续规划的实施。要求规划区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调整意见、环保措施及“三线一单”管理要求,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按照跟踪评价中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实施,后续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不会超出原规划环评水平,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开发区后续规划环境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园区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彭钢
联系电话:135****8555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湖****研究院、******公司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147****5403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公众意见表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