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高精电池铝箔项目工程设备基础支护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建设规模 | 设备基础总占地面积约10000㎡,平均深度约8m,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12日 | 开标地点 | ****(**市**区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B楼15层1515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7 日 | ||
| 预中标人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0.6% | ||||
| 服务期限 | 业主发出指令之日起1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赵志永(注册编号:AY****00474;身份证号:150********620341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基坑支护专项设计; 2、****公司年产20万吨新能源电池铝箔坯料项目之1850mml+3热连轧、1850mm双机架冷连轧机设备基础工程项目; 3、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C-3-4****小学边坡及基坑支护设计; 4、**中国-东****水厂提升改造项目基坑支护设计; 5、五菱桂花地块二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壤修复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 6、中金公司老区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技术改造工程之炼钢系统--深基坑支护设计; 7、******公司1850铝轧机土建工程项目(基坑支护设计);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 1、****铸造厂房扩建工程承台深基坑土方开挖支护; 2、五姜桂花地块二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壤修复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 3、中金公司老区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技术改造工程之炼钢系统--深基坑支护设计; 4、******公司1850铝箔轧机土建工程项目(基坑支护设计); 5、****公司年产20万吨新能源电池铝箔坯料项目之1850mml+3热连轧、1850mm双机架冷连轧机设备基础工程项目;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建研地基****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0.2% | ||||
| 服务期限 | 业主发出指令之日起15日历天内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夏长华(注册编号:AY****00891;身份证号:654********213122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领秀前城FL-11地块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 2、**央玺项目基坑支护设计; 3、****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基坑支护设计; 4、****基地项目基坑边坡支护工程设计;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基****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0.1% | ||||
| 服务期限 | 业主发出指令之日起1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王济宏(注册编号:AY201****0237;身份证号:522********001121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公司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三期)项目工具间及泵房基坑支护设计; 2、****广场综合体基坑支护设计;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 无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http://www.****.cn/)、**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s://ctzc.****.com:18180/portal.html#/notice)、****网(www.****.com)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中标候选人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 | 投诉受理电话 | 137****6012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