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支小路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中:
七、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园林工程师)到岗时间每周不得少于 2 天,施工员、安全员每月到岗率须达到 24天,开工或竣工当月施工天数不足30 天的到岗率按 80%计向上取整)。
修改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园林工程师)到岗时间月到岗率须达到24天,施工员、安全员每月到岗率须达到 24天,开工或竣工当月施工天数不足30 天的到岗率按80%计(向上取整)。
二、招标文件中: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修改为:
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合同价款内的工程款支付: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进度报表由监理、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为当月已核工程量的85%,预付款按当月已核工程量的10%扣回,实际支付75%;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档案馆要求归档,且****政府有关部门后支付至已核工程量的85%(含预付款,最高不高于合同价(扣除甩项、工程量清单减少部分)85%,含农民工工资资金),结算审核完成且经发包人确认资料归档完毕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8.5%(绿化部分养护期未到期的,需暂扣养护期费用),尾款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年满并质量回访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不计息,且扣除缺陷责任期内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至相关接收部门之日起计算。
三、招标文件中:
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园林工程师)每月到岗率不足50%的(即每月不足4 天),根据每月应到岗8天的要求每缺勤一天,处以3000元/天﹒人的违约金;施工员或安全员每月到岗率不足50%的,根据每月到岗率应达到80%的要求每缺勤一天,处以2000元/天﹒人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可从结算价款中扣除。
修改为: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位率低于80%的或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离开的,每天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项目经理到位率不足50%时的,违约金加按4000元/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的权利。同时将其直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今后不得参与****开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月统计管理人员到位率,月到位率低于 80% 的或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离开的,每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当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其中1人的累计出勤率低于50%的,该人员超出部分加按20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同一人员连续二个月出勤率均低于50%的,承包人应进行更换。
三、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合同签订且施工许可证(如有)领出并提供以下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10%支付预付款(含工资性预付款):
a.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预付款的申请。
b.工程师(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认可的签署文件。
c.工程预付款发票。
d.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e.开工报告。
f.施工许可证(如有)。
g.工程款资金专户办理完成(如需)。
工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1%。
预付款支付期限:提供发包人要求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期扣回当月已核工程量的10%。
**临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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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