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科研采购平台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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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特殊资格条件要求、技术、时限、预算金额等存有质疑的,请将质疑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标书代写
| 包号/序号 |
物资名称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科研采购平台 |
详见附件1 |
2 |
套 |
具体详见附件 |
**省**市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项目预算:0万元(含税)
4.本项目每确定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注:我部将逐步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有意愿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时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
五、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联系方式
(一)如对需求参数有合理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 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联系人:颜助理、张助理
电话:183****8552、155****2838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干事
办公电话:0871-****4086
2025年 10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