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手术机器人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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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手术机器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需更正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7 10:00:00,更正为:2025-11-13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27 10:00:00,更正为:2025-11-13 10:00:00。标书代写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1.原参数:

三、医生控制台(除特殊说明外,逐项提供产品说明书,否则视为不响应)

3、联动控制技术

▲3.2具备≥3 种荧光模式,至少有一种模式可以分级显示荧光剂浓度分布情况。

修改为:

▲3.2具备≥3种荧光模式,至少有一种模式可以分级显示荧光剂浓度分布情况。(可通过外接第三方设备实现)

2.原参数:

七、远程手术:▲1、具备远程手术系统。▲2、远程手术已具备国内人体手术病例(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的公开报道材料)。▲3、远程手术已有在≥3个不同临床专业科室的应用(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的公开报道材料)。标书代写

修改为:第七条参数全部删除

注:同时将评标细则及标准内“▲”条款(共计12条)修改为(共计9条)。

原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原文件内容: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

更改为:

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或提交),在质保期届满后60日退回。

原文件内容: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3.3.2.商务要求:

4.★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且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进度款,验收合格12个月后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尾款,验收合格36个月后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2、验收流程: 2.1货物在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使用后由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验收。若安装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

更改为:

4.★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且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5日内,若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预付合同金额的50%,若为非中小企业的预付合同金额的40% ;

2.最终验收合格后15日,若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支付合同金额的50%,若为非中小企业的支付合同金额的60% ;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2.1货物在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使用后由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初验,试用3月后再进行最终验收。若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522

地址:**市**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新江路470号

联系方式:0832-****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兰桂大道377号3楼

联系方式:0832-****224评审、0832-****953(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32-****224评审、0832-****953(文件)

****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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