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三江镇乐活村肉牛养殖工坊(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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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江镇乐活村肉牛养殖工坊(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我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下午收到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质疑人指出:采购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中要求“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提供肉牛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格式自拟。】”,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此可知,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主体为 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处理场所的单位或个人,肉牛本身是无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肉牛本身需要取得动物检疫证明。故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肉牛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无法实现的,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经我公司核实,并查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该办法第二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根据该条要求,采购文件的设置确实存在错误。质疑人的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我公司将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收到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函,经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0.9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3********200002518[2025]00169

2、采购品目:A****1902 牛

3、监督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083****382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三江镇街村东街1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837-****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118号中物国际2号楼808号

联系方式:028-****8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8-****8052

****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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