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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县珊瑚河回龙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县珊瑚河回龙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珊瑚河回龙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起点为珊瑚河回龙镇回龙村顺龙桥,终点为****处理厂;起点:111°17′57.648″ ,24°25′45.670″;终点:111°17′14.350″ ,24°26′30.153″。
公示内容:《****县珊瑚河回龙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1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183****7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