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包件1项目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梁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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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41线**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包件1:项目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梁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国道241线**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施工

路基、路面、桥梁劳务**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省**市**县境内,里程起于K0+000,止于K9+514,全线路基、路面、桥梁工程划分为 1 个招标劳务段(见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1.2 招标范围:****设计所含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工程(见 1.3)全部施工内容。

1.3 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序号

分段名称

起止桩号

工程概况

计划工期

(月)

备注

包件1

施工一队

K0+000~K9+514

1.200章主要工程:全线路基工程

2.300章主要工程:全线路面工程;

3.400章桥梁工程:全线桥梁工程.

18个月

1.4 劳务**内容: 1.3 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投标人资格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相类似的工程;在 5 年内有 2 个不低于类似项目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 48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与本工程劳务**相类似的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外部协作方,****集团协作方**库。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截图作为依据。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1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23时59 分(**时间,下****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3.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国道241线**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劳务**工程招标文件费。

3.3 招标文件(含图纸) 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3.4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温馨提示:请投标人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5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4.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集团****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

5.2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148-188。

6.异议及投诉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6.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6.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国道241线**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 址 : **省**市**县**乡东浮图村泽韵苑小区****项目部

联 系 人 : 陈先生

电 话 : 173****0587

电子邮箱: ****@qq.com

2025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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