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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5-10-22
****分局
发布时间:2025-10-22 09:21
****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2日拟对******县辉埠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县辉埠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县辉埠镇彭川村、东鲁村、双溪口村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21852万元,租用辉埠镇彭川村、东鲁村、双溪口村的集体土地,充分利用当地地形,拟采用农光互补模式进行综合开发,****电站与农业相结合的发电模式,建设**县辉埠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文件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 陆生生态 | 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对周边林地、草地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恢复植被。 | / | 植被恢复 | / |
| 水生生态 | 严禁施工期废水直接排放周边水体。 |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滴、漏等现象;若出现漏油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妥善处理。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防止其成为项目区周边水体的二次污染源,要求在施工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泥浆水经沉淀池沉淀回用于施工。设置临时厕所,生活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不排放 | 1、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可直接用作本项目农光互补中农作物的种植及土地消纳;2、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化粪池、一****设备处理后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站区绿化。 | 经处理后的废水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的相关规定。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滴、漏等现象,做好沉淀池防渗漏措施。 | / | 做好事故油池防渗措施。 | / |
| 声环境 |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施工,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要进行夜间施工,必须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许可。 ②合理使用施工设备。选用设备时优先选择噪声较低的设备,禁止使用陈旧落后污染严重的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养护,减少因部件松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增加噪声。 ③加强施工管理。不用哨子等噪声较大的方式指挥施工,代之以现代化通讯设备;暂不使用的施工设备应及时关闭;运输车辆在途经敏感目标时,应注意适度减速并禁止鸣笛;避免在同一施工区域内,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 ④在距离周边村庄较近的区域施工时,必要时施工边界设置临时声屏障。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①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各类设备通过安装隔振基础等隔声、减振措施来减少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
| 振动 | / | / | / | / |
| 大气环境 | (1)细颗粒状散体材料应采取良好的密封状态运输,堆放时应在堆料棚内用帆布或编织布严密封盖,对无包装的堆料应定期洒水,使之保持不易被风吹起的状态。此外还需重点加强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装卸过程的管理。 (2)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3)减少露天堆放,减少裸露地面,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并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用篷布等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4)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5)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置拌合站等设施。 | 施工扬尘、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 | / |
| 固体废物 | 建设单位应该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运输,防止随地散落、随意倾倒垃圾,尽可能少产生垃圾。运输车辆在运送渣土等过程中应对其表面进行覆盖,防止随地散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 废旧的光伏组件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含油抹布、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升压站西北侧危险废物仓库,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电磁环境 | / | / | 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 | |
| 环境风险 | / | / | 事故油池容积满足要求。事故油池符合《****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中关于事故油池容量的设计要求;配备风险应急物资。 | / |
| 环境监测 | 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联系人:****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796、****431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