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文化宫幸福体验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 ****文化宫幸福体验馆室内装修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多模态AI情绪分析系统、心理自助测调系统、智能身心反馈系统等设备购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 **省**市**黎阳街道产业集聚区华山路与海河路交叉口东南角院内B区106室 | ****892.37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文化宫幸福体验馆项目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50日历天 | 吴峰 | 豫 241****48826 | ||
三、评审专家名单:刘栋军、任泽伟、王东良、张青春、赵姣楠(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21328.92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司资格性评审未通过、******公司符合性评审未通过。
2.采购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3.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法》、《中华人民**国法实施条例》和《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芝麻官小巷
联 系 人:赵姣楠
电 话:0392-****715
2.招标代理:****
地 址:**民生路中段
联 系 人:康为强
电 话:158****2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姣楠
联系方式:0392-****7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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