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地质环境治理(潘河河道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5-10-22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25 18:00
本****2024年度地质环境治理(潘河河道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2024年度地质环境治理(潘河河道治理)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2024年度地质环境治理(潘河河道治理)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 1 | **** | ****8431.33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合同签订后8个月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1268.51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合同签订后8个月 |
| 3 | ****工程局****公司 | ****1469.8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合同签订后8个月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孔峰 | 二级建造师 皖 234****92571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刘飞 | 一级建造师 京 111********07206 |
| 3 | ****工程局****公司 | 贺鹏宙 | 二级建造师 晋 214********44088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 3 | ****工程局****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投标人:**省邦鹏****公司、林****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省邦鹏****公司、林****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公司以上13家投标人,所附业绩材料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业绩要求:(2)类似业绩指:具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材料均非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3)被否决投标人:******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业绩要求:(2)类似业绩指:具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局”)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投标文件中附三项业绩材料,其中业绩1:非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业绩2:未附有效结算发票;业绩3: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4)被否决投标人:**弘****公司、****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业绩要求:③至少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局”)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弘****公司、****公司以上两家投标人所附业绩材料,均未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局”)查询结果。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5)被否决投标人:****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业绩要求: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③至少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局”)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投标文件中两项业绩材料,其中业绩1: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业绩2:未附至少一张有效结算发票。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委员会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6-****010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嘉峰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6-****7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柳巷街道**寺街86号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王先生、苗女士
电话:185****6679、157****6026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斌(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