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审批
吉林-辽源-龙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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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991371A王鹏
代云峰**省**市**区
寿山镇大寿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区 ******区
经度:125.243611 纬度: 42.915833****生态环境厅
2024-02-27
吉环审字〔2024〕15号****
2019-12-2050000
****
912********991371A****
912********991371A北方未蓝(**)****公司
****0102MA7HJ8836X2024-03-31
2025-09-162025-10-17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584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利用现有生产设施掺烧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设计单日掺烧能力160吨,年最大掺烧量5.84万吨,其中污泥最大掺烧量为80t/d,一般固体废物最大掺烧量为80t/d,全厂日焚烧处理能力保持800吨不变。利用现有生产设施掺烧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设计单日掺烧能力160吨,年最大掺烧量5.84万吨,其中污泥最大掺烧量为80t/d,一般固体废物最大掺烧量为80t/d,全厂日焚烧处理能力保持800吨不变。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处理厂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掺入生活垃圾中,采用现有的焚烧炉焚烧处理,并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处理厂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掺入生活垃圾中,采用现有的焚烧炉焚烧处理,并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焚烧炉烟气须经有效除尘、脱酸、脱硝、脱硫、吸附及协同去除重金属和二噁英等措施处理,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中标准要求后,分别经现有2根100米的烟囱排放。固化飞灰暂存间废气经有效装置处理后,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渗滤液收集池和垃圾贮坑产生的恶臭气体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后,密闭输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停炉检修期间,上述恶臭气体一并导入碱液喷淋装置处理,确保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后,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渗滤液收集池、垃圾仓和固化飞灰暂存间采用封闭式结构,储油罐选用密闭性好的罐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掺烧固体废物运输、装卸、贮存过程中污染控制,强化运输路面硬化和运输过程中的洒水降尘,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氨和硫化氢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二噁英全过程控制:焚烧启动过程中须采用有效的助燃方式加速升温,缩短烟气在二噁英产生温度区的滞留时间;通过自动控制系统控制风压、风量比例,使生活垃圾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确保炉膛内焚烧温度在850摄氏度以上,并严格控制烟气停留时间大于等于2秒,确保产生的二噁英得到充分分解;烟气余热利用过程中,应在锅炉尾部配置急冷装置,使尾部的高温烟气快速降低到300摄氏度以下,防止二噁英再次生成;布袋除尘器入口处应加装活性炭喷射装置,提高对飞灰中残留二噁英的去除效率。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软化水装置排污水用于炉渣冷却用水,锅炉排污水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纳滤浓水回喷炉内焚烧处理,初期雨水、垃圾渗滤液、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一体化净水器反冲洗排污水、垃圾运输车辆和车间冲洗废水及生****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总汞、总铬、总镉、总砷、总铅和六价铬等污染物浓度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标准要求及****公司商定标准要求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河。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经固化处理后,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6.3条要求后,运至辽****填埋场分区填埋。炉渣外卖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飞灰系统废布袋、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机油、空压机废油滤芯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相结合的烟气净化工艺。焚烧炉废气经100m高的集束式排气筒排放。外排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飞灰固化间产生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渗滤液收集池和垃圾贮坑产生的恶臭气体须经收集后,密闭输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处理站、渗滤液收集池和垃圾贮坑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蛮子《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渗滤液收集池、垃圾仓和固化飞灰暂存间采用封闭式结构,储油罐选用密闭性好的罐体,掺烧固体废物运输、装卸、贮存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污染,运输路面已硬化,运输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厂区周围已绿化,厂界氨和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二噁英全过程控制,焚烧启动中能够采取有效的助燃方式加速升温,缩短烟气在二噁英产生温度区的滞留时间,能够通过自动控制系统控制风压、风量比例,使生活垃圾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确保炉膛内焚烧温度在850摄氏度以上,严格控制烟气停留时间大于等于2秒,能够使产生的二噁英得到充分分解;烟气余热利用过程中,在锅炉尾部配置急冷装置,使尾部的高温烟气快速降低到300摄氏度以下;布袋除尘器入口处加装活性炭喷射装置,提高对飞灰中残留二噁英的去除效率。 锅炉排污水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纳滤浓水回喷炉内焚烧处理,初期雨水、垃圾渗滤液、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一体化净水器反冲洗排污水、垃圾运输车辆和车间冲洗废水及生****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总汞、总铬、总镉、总砷、总铅和六价铬等污染物浓度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标准要求及****公司商定标准要求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河。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除尘灰经固化处理后,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6.3条要求后,运至辽****填埋场分区填埋。炉渣外卖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飞灰系统废布袋、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机油、空压机废油滤芯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6.28 0 0 0 6.28 6.28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34.27 42.92 42.92 34.27 0 42.92 8.65 /
144.44 174.5 174.5 144.44 0 174.5 30.06 /
8.894 7.5 7.5 8.894 0 7.5 -1.394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最大浓度均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已建设污水站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SNCR脱硝+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中标准 已建设SNCR脱硝+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已监测
2 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已建设布袋除尘器 已监测
3 碱液喷淋装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 已建设碱液喷淋装置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降噪、消声、减振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 采取降噪、消声、减振措施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厂区现有储运、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依托厂区现有储运、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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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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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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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强化入炉废物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入场前的分类和入炉前的分拣工作,掺烧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来源、成分、类别和处置方式应严格控制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范围内,日掺烧量不得超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160吨,严禁掺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电子废物及其处理残余物,确保焚烧装置处置能力充足且不影响焚烧装置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垃圾入场前的分类和入炉前的分拣工作,严格控制掺烧的工业固体废物来源、成分、类别和处置方式,日掺烧量不超过160吨,不掺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电子废物及其处理残余物,焚烧装置处置能力充足且不影响焚烧装置正常运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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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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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