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灌区工程

审批
西藏-拉萨-墨竹工卡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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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5********5436099边巴罗布
强巴**自治区**市**县
**自治区**市**县工卡镇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县**江热乡灌区工程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自治区**市**县
经度:92.08055,92.07368 纬度: 30.02495,30.02495****环境局
2016-12-28
拉环评审〔2016〕275号
2571.31
43.7****
115********5436099**征程环保****公司
****0091MAB02CJ1XX**征程环保****公司
****0091MAB02CJ1XX2017-12-31
2025-09-172025-10-17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47928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干渠总长49.539公里(已建干渠21.283公里、改造重建干渠12.169公里,土渠**衬砌干渠16.096公里);衬砌支渠59条总长25.918公里。**及重建渠首和渠系建筑物共245座:渠首建筑物14座(进水闸7座、冲沙闸7座);渠系建筑物231座(支渠进水闸59座、千渠退水闸8座、直斗口95座、农桥59座、渡槽7座、水塘3座)。建设干渠总长49.539公里(已建干渠21.283公里、改造重建干渠12.169公里,土渠**衬砌干渠16.096公里);衬砌支渠59条总长25.918公里。**及重建渠首和渠系建筑物共245座:渠首建筑物14座(进水闸7座、冲沙闸7座);渠系建筑物231座(支渠进水闸59座、千渠退水闸8座、直斗口95座、农桥59座、渡槽7座、水塘3座)。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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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工程施工严格控制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工程永久占地严禁超出红线范围,禁止滥占用地,禁止运输车辆超道行驶在农田上等。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建筑,平整场地,建筑垃圾清运至弃渣场处置,并结合实际情况播撒草籽等。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施工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利用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附近草地施肥;禁止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外排污染周边水环境,运营期应控制引水流量,落实灌溉制度设计,应优先保证下游河段的生态流量,不得使河道断流,实现**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3.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清洁工作,减少垃圾异味产生。采取场地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机械,运输过程中,要做好车辆的覆盖工作,防止撒落业主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中的要求,加强材料堆场等的覆盖工作,增加酒水降尘的次数,以减少扬尘影响,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4.加强噪声的防治工作。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尽可能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严格控制施工时段,在夜间23:00至次日08:00禁止施工;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运输车辆经过路线近距内有敏感点的路段,禁止鸣笛。5.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管理。加强固体废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施工过程中的挖填土石方采取边挖边填工艺,故项目不设置取弃土场;废旧建材中的废金属、废钢筋回收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县生活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置。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工程施工严格控制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工程永久占地严禁超出红线范围,禁止滥占用地,禁止运输车辆超道行驶在农田上等。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建筑,平整场地,建筑垃圾清运至弃渣场处置,并结合实际情况播撒草籽等。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施工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利用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附近草地施肥;禁止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外排污染周边水环境,运营期应控制引水流量,落实灌溉制度设计,应优先保证下游河段的生态流量,不得使河道断流,实现**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3.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清洁工作,减少垃圾异味产生。采取场地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机械,运输过程中,要做好车辆的覆盖工作,防止撒落业主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中的要求,加强材料堆场等的覆盖工作,增加酒水降尘的次数,以减少扬尘影响,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4.加强噪声的防治工作。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尽可能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严格控制施工时段,在夜间23:00至次日08:00禁止施工;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运输车辆经过路线近距内有敏感点的路段,禁止鸣笛。5.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管理。加强固体废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施工过程中的挖填土石方采取边挖边填工艺,故项目不设置取弃土场;废旧建材中的废金属、废钢筋回收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县生活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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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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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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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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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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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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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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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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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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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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