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南淝河等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1标段,瑶海区南淝河等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2标段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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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区南淝河等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南淝河等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招标文件补疑

****

1.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本工程项目 1 标段、2 标段的区域划分,请明确两个标段的区域划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2.**区南淝河等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3.8提及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仅对招标文件发布的《人工和主要材料价差调整一览表》中的约定的人工、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但所发布招标资料中未包含《人工和主要材料价差调整一览表》,请问该项目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答:本项目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为“商品混凝土,钢筋,级配碎石,中粗砂,沥青。”

3.本项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对于投标人施工业绩的要求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施工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竣工验收时间、总投资金额、施工内容等)。如提供联合体业绩,该业绩中的施工部分内容总投资不低于本项业绩要求金额。

请问: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但各项评审因素及证明资料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本项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对于投标人施工奖项荣誉要求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内容须包括排水管网或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内容。标书代写

请问: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工程的合同无法体现包括排水管网或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内容。提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施工奖项荣誉”详细评审项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680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72、****3831

2025年10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附件:****1022-**区南淝河等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招标文件补疑.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3
答疑公告
瑶海区南淝河等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1标段,瑶海区南淝河等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2标段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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