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绵远河及石亭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人员配备”中的“1、项目负责人1人(3.5分):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或环保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或环保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5分,最高得3.5分。 2、技术负责人1人(3.5分):具有通讯工程类或环保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通讯工程类或环保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5分,最高得3.5分。 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每具有一名通讯工程类或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3分。 注:以上相关人员不重复积分,须提供人员的在职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1人(3.5分):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或环保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或环保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5分,最高得3.5分。 2、技术负责人1人(3.5分):具有通讯工程类或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或环保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通讯工程类或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或环保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5分,最高得3.5分。 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每具有一名通讯工程类或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或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3分。 注: ①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②提供人员的在职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2日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
2.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8-****831。
名称:****
地址:**省**市******路
联系方式:0838-****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泰**路一段147****广场
联系方式:0838-****2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83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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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