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思劳片区40号、41号、5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审会前公示

审批
广东-云浮-云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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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劳片区40号、41号、5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审会前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思劳片区40号、41号、50号地块

占地面积:总面积27045.78㎡,其中40号地块面积为13518.85m2,41号地块面积为9508.96m2,50号地块面积为4017.97m2

地理位置:**市**区思劳镇****思劳片区

地块坐标:40****中心坐标为E112°14'42.0236"、N22°55'04.8241";

41****中心坐标为E112°14'46.8514"、N22°55'07.8693";

50****中心坐标为E112°14'36.7374"、N22°55'02.9814"。

土地使用权人:****管理委员会(41号地块),**市佛云新能源****公司(40号地块、50号地块)。

地块利用现状:2025年5-7月现场踏勘发现,40号地块为在建状态(**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处于地基处理阶段,对东侧及中部区域进行先期地基处理;50号为在建状态(**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中间区域已建成一座7层的建筑物的主体框架,建筑物外围南侧部分区域堆放了石料和土方,其余区域为空地;41号地块北侧的为停运的汽车加氢站(总用地面积5042.92m2),南侧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部****停车场。

规划用地性质:40号地块规划使用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B)、城镇住宅用地(R)、科研用地(A35);50号地块规划使用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B)、科研用地(A35);41号地块规划使用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调查缘由:《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月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和《****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粤环发[2024]4号)明确表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结论

(一)40号地块、50号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及快速筛查结果,结合《**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第一章中 5、非工业城市建设用地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识别:“现状为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广场用地的地块,其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中的 8 项情形,对本项目40号地块、50号地块进行分析,结果如下:

当前和历史上仅涉及初判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活动

根据收集的资料、历史影像图、人员访谈以及现场踏勘结果,40号地块初始(2012年以前)为山林地,未进行开发利用,于2012年开始进行平整,2013年整个地块完成平整,至2024年一直为空地,于2025年开发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由**省****公司进驻开展施工活动;50号地块初始(2012年以前)为山林地,未进行开发利用,于2012年开始进行平整,2013年整个地块完成平整,至2016年一直为空地,2017年在靠近氢能大道的南侧设有1****管委会项目工程临时用房,其余区域仍为空地;2018年至2023年期间闲置,其余空地长满野草;于2024年地块开发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由**省****公司进驻开展施工活动,现已建成一座6层高的建筑物,其余工程仍在进行中。

40号地块、50号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未进行开发利用。

2、当前和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输送、排放等活动

根据收集的资料、历史影像图、人员访谈以及现场踏勘结果,40号地块、50号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输送、排放等活动。

3、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环境违法事件

根据****生态环境保****管理部门反馈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资料,40号地块、50号地块内及周边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环境违法事件,无环保处罚相关卷宗。

4、土壤、地下水等已有监测数据的,监测数据未表明存在污染风险

根据收集的资料、历史影像图、人员访谈以及现场踏勘结果,40号地块、50号地块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无固体废物倾倒或其他违法行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未曾收到表明地块有污染的历史监测数据或相关污染事件卷宗。因此未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地块内有污染。

5、当前不存在被污染迹象(包括但不限于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在颜色、气味等方面的污染迹象),现场快筛(如有)结果未表明存在污染风险

根据历史影像图、人员访谈以及现场踏勘结果分析如下:

40号地块、50号地块内无发现生产加工痕迹以及固废倾倒填埋痕迹;地块内土壤质地无明显差异,无污染和腐蚀痕迹;现场无恶臭、化学品或不明刺激性气味。根据调查地块各土壤点位 PID 快筛结果分析可得,40号地块、50号地块快筛检测的 PID数值介于0.178-0.443ppm 之间。根据 XRF 快筛结果分析可得,各表层土壤样品的重金属总汞(Hg)现场快筛均无检出,主要检出指标为重金属砷(As)、铜(Cu)、铅(Pb)、铬(Cr)、镉(Cd)以及镍(Ni),其中砷(As)的快筛数值介于ND-38ppm 之间,镉(Cd)的快筛数值介于ND-12ppm 之间,铜(Cu)快筛数值介于6-35ppm之间,铅(Pb)的快筛数值介于ND-9ppm 之间,镍(Ni)的快筛数值介于ND-43ppm 之间,铬(Cr)的快筛数值介于ND-186ppm 之间。现场快筛结果未表明存在污染风险。

6、无外来土壤,或外来土壤来源地清晰,且来源地经污染识别满足本地块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

根据历史影像图、人员访谈以及现场踏勘结果可知,40号地块、50号地块原始为山林地,平整为空地时为开挖土方平整,不涉及外来土方。

7、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结合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及收集资料等途径可知,地块周边50m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清晰,相邻地块初始为山林地,历史和现状用途为空地、办公楼、宿舍楼、篮球场、佛云大道、氢能大道、闲置建筑物、闲置厂房的卫生间及走道、园区内部道路、****停车场及闲置空地等,未涉及土壤污染风险行业活动,调查地块受到相邻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佛云大道、氢能大道修建工程对调查地块进行建筑垃圾、固废及危废倾倒或填埋的可能性较小。且根据现场踏勘可知,地块内无建筑垃圾、固废及危废倾倒或填埋的痕迹,未发现地下管线、储罐、储槽;现场无恶臭、化学品或不明刺激性气味,故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地块周边现状和历史均无其他污染源。

8、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根据地块污染源及其周边50m地块污染源情况分析可知,地块及周边现状、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综上所述,40号地块、50号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第一章中 5、非工业城市建设用地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识别:“现状为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广场用地的地块,其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中的 8 项情形,无需开展进一步采样调查,第一阶段可结束。

(二)41号地块污识别结论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与分析,本项目41号地块初始(2012年)以前为山地,2012年开始对地块进行推山平整,于2012-2015年地块闲置,2016年北侧建成****汽车加氢站(占地面积5042.97m2)并投入使用至2024年,2025年加氢站已经停用,****工业园工程项目临时用地,部分地面硬化,搭建彩钢板房、集装箱及设置了施工材料临时放置区。41号地块仅入驻过机动车燃油零售行业,其及周边相邻区域历史以来未入驻过工矿企业,****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及污泥处理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不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或重点行业企业以及重点排污单位,无潜在污染因子。地块历史上无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未曾发生污染泄露事故。不涉及工业固体废物、危废、矿渣、建设用地污染土壤等情形。41号地块内及周边主要为加氢站、闲置空地、临时工程用房、佛云大道、氢能大道、停车场等,且地块内不涉及 C 类农用地,无潜在污染源。不存在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调查的 4 种情形,即:

(1)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根据章节“2.6地块现状和历史”,41号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初始(2012年)以前为山地,2012年开始对地块进行推山平整,于2012-2015年地块闲置,2016年-2024年地块北侧进驻过机动车燃油零售行业,不涉及工业活动,进驻期间无工业污染源。地块内有1栋1办公楼、临时工程用房(彩钢板房、集装箱)及施工材料临时放置区。

根据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水、废液、固废、危废的泄漏、倾倒或填埋);

根据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地块历史上没有环境污染事故记录。不涉及废水、废液、固废、危废的泄漏、倾倒或填埋。

(3)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相邻地块历史上为空地、道路、****停车场。无明显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周围没有环境污染事件和投诉事件的发生记录。因此,地块无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地块内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地块历史上为林地,现状为办公楼和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地块历史上没有进行监测,无监测数据表明地块历史上有污染。

根据2025年7月地块的快筛检测结果,41号地块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不会对地块造成污染。

三、初步调查结论

****思劳片区40号、41号、50号地块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为无污染地块,满足未来开发建设要求,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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