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地改造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成交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按收费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更正为: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费标准按8814元收取。。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6480(万元),更正为:0.8814(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付伟 (182****1819)。
名称:****
地址:**县**镇新区九鼎山路562号
联系方式:083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504号
联系方式:0830-****1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治
电话:08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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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