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西门江一号路东侧7.86亩储备土地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5-10-22 18:52 至 2025-11-21 18:52 |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地块面积(m2) | 5238.89 | |||
| 地块规划用途 | 规划分为两部份,一部分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382.1m2),另一部分规划为文物古迹用地(4856.79m2)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廉州镇 | |||
| 经度 | 109.183115 | 纬度 | 21.664897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9-02 至 2025-10-22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家仲 | 单位联系电话 | 150****959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周工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92****1028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罗远华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8****188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廉州镇还珠东路3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西门江一号路东侧7.86亩储备土地位于**市**县西门江一号路东侧、还珠大道南侧,地块占地5238.89m2(7.68亩),中心坐标为,E:109.183115°,N:21.664897°。地块历史上为草鞋村集体土地,主要为农田、水塘、民房,2003年地块转为建设用地,2012****中心对地块进行收储,收储后未有其他开发利用,2023年相邻地块房地产开发时租用调查地块作为项目部、售楼部及材料堆场使用至今。依据**县廉西片区还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则,地块规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占地382.1m2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居住用地,剩余部分4856.79m2规划为文物古迹用地(A7),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为熟悉了解地块在历史开发过程中是否受到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结论为: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卫星地图历史影像等方式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污染识别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不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上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历史上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无土壤污染风险,且不存在相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地块相关资料信息较齐全,能够排除污染的可能性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经调查分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以按规划用途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