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新万福路与春风十里路互通工程(万福快速路和春风十里路交叉口互通改造) (二期)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新万福路与春风十里路互通工程(万福快速路和春风十里路交叉口互通改造) (二期)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新万福路与春风十里路互通工程(万福快速路和春风十里路交叉口互通改造)(一期、二期)勘测及初步设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公告信息 | 新万福路与春风十里路互通工程(万福快速路和春风十里路交叉口互通改造)(一期、二期)勘测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万福路与春风十里路互通工程(万福快速路和春风十里路交叉口互通改造)(一期、二期)已由 ****审批局 以 扬行审投资发[2025]85号及8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新万福路与春风十里路互通工程(万福快速路和春风十里路交叉口互通改造)(一期、二期)勘测及初步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市 2.1.2建设规模: 新万福路与春风十里路互通工程(一期)为万福快速路与扩容后的春风十里路相交节点互通改造工程,保留万福快速路主线部分,在万福快速**侧对既有喇叭形立交进行改建。本一期工程实施的是紧邻扬马城际待建桥墩承台的路改桥和下挖路基部分,必须先行启动并在扬马城际铺轨前完成土建施工,避免后续涉铁,为后续全互通的建成提供保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北辅道N2连接匝道82m;(2)下挖改建现状S3匝道143m;(3)局部**南辅道S2匝道下穿跨线桥及扬马城际段36m,接入现状S3匝道联通至烟花三月路口,预留后期S2匝道实施条件;(4)同步实施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工程等; 新万福路与春风十里路互通工程(二期)为万福快速路与扩容后的春风十里路相交节点互通改造工程,保留万福快速路主线部分,在万福快速**侧对既有喇叭形立交进行改建。本二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利用改建既有喇叭互通南侧三联195m跨线桥,调整为双向4车道;(2)**南向西SW匝道、东向南ES匝道、北侧J1集散匝道、自在岛N1落地匝道等,匝道总长约1329m。同步改建自在岛上地面道路,总长约571m。(3)拆除斗私批修桥,于集散匝道J1外侧建设慢行桥,两侧坡道总长约303m。(4)同步实施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等。 2.1.3项目**投资:约1977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442万元 2.1.5勘察设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文件编制。 2.2招标范围:新万福路与春风十里路互通工程(万福快速路和春风十里路交叉口互通改造)(一期、二期)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初勘、详勘(含物探)及相关土地综合咨询专题服务(包括征地报批、征地稳评、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调查评价、林地报批、征地及供地勘界)、道路涉铁安评、既有道桥检测,成果设计文件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并取得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及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15000 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牵头单位要求为工程设计单位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情形。 3.5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7月至 2025年9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 3.5.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 22 日至2025年10月27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电子标服务 5.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 12 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市公共**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9.其他 9.1 本项目采用“**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2 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10.4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邮 编:225000 邮 编:225009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陈遂纾 电 话: 电 话:0514-****677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1.备注 备注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遂纾 联系电话:0514-****6778 通讯地址:**市润扬北路19号2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5 年10月22 日 附件:评标办法 (1)技术分评分标准(满分为45分)
注:技术方案总页数不超过300 页,每超过1 页扣0.1 分,扣完为止。 (二)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为45分)
注: 1、企业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初设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等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如果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要求的规模、指标、数值的,可以上传经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或相关批复文件以证明。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仅认可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 2、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初设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等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如果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要求的规模、指标、数值的,可以上传经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或相关批复文件以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仅认可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 3、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上述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商务文件加分项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算。 4、获奖项目:省级及以上行政主****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授权颁发的授权文件并上传授权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获奖证书中应包 含项目名称和设计单位,否则不予认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算,以最高奖项为准。 5、企业荣誉: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规范、标准由市政工程类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市政工程类主要指道路、桥梁或给排水专业。将规范、标准的封面以及体现编制单位的页面扫描上传。 6、人员配置:①所有拟投入人员,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5 年 7月至 2025 年 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 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 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项目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③职称认定需要提供人员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另须同时提供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或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7、所提供的资料须将原件证明材料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报价分(满分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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