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2025年度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审批
河北-邢台-临西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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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度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5-10-22 19:33
项目名称 **县2025年度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5-10-22 19:33 至 2025-11-06 19:33
行政区划 **省-**市-**县 地块面积(m2) 5788.00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市**县**镇**大街以东50m、**路以南240m处
经度 115.680863 纬度 36.860729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5-09-04 至 2025-10-21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徐英 单位联系电话 151****2790
样品检测单位
**尚源****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
氯化物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徐英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1****2790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李永坤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83****308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国土局院内
报告主要结论
1地块概况

**县2025年度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县**镇**大街以东50m、**路以南240m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680863,北纬:36.860729,总占地面积共5788m2,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项目四至:东侧为农用地、****门市、南侧为**镇、北侧为河金茂府小区。

2现场采样及检测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了16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1个地下水点位共采集了2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样品全部由**尚源****公司进行检测。

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样品采集工作均由**尚源****公司采样人员配合进行采样,采样过程严格按照相关取样规范进行操作。土壤样品采集、记录、****实验室分析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为确保样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由具有CMA资质的**尚源****公司承担检测工作。

3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检出项有铜、镍、铅、镉、砷、汞、pH、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本地块地下水检出污染物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分析认为是原生地质原因,其它检出因子均未超Ⅲ类标准限值。**县居民用水为市政统一供水,不会直接饮用地下水,没有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本地块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4地块调查结论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本地块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符合土地流转需求,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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