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度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0-22 19:33 至 2025-11-06 19:33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5788.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镇**大街以东50m、**路以南240m处 | |||
| 经度 | 115.680863 | 纬度 | 36.860729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9-04 至 2025-10-21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徐英 | 单位联系电话 | 151****2790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尚源****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是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 氯化物 钠 | |||
|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 否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徐英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1****279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永坤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3****3088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国土局院内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地块概况 **县2025年度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县**镇**大街以东50m、**路以南240m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680863,北纬:36.860729,总占地面积共5788m2,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项目四至:东侧为农用地、****门市、南侧为**镇、北侧为河金茂府小区。 2现场采样及检测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了16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1个地下水点位共采集了2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样品全部由**尚源****公司进行检测。 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样品采集工作均由**尚源****公司采样人员配合进行采样,采样过程严格按照相关取样规范进行操作。土壤样品采集、记录、****实验室分析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为确保样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由具有CMA资质的**尚源****公司承担检测工作。 3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检出项有铜、镍、铅、镉、砷、汞、pH、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本地块地下水检出污染物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分析认为是原生地质原因,其它检出因子均未超Ⅲ类标准限值。**县居民用水为市政统一供水,不会直接饮用地下水,没有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本地块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4地块调查结论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本地块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符合土地流转需求,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