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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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

1

350,000.00

工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远程提讯系统建设

350,000.00

总价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9:30-12:00,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方式:

供应商可直接到****代表处报名获取(地址:**市锦福路2号),报名后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3日下午15:30(**时间);****(地址:**市锦福路2号)。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3日下午15:30(**时间);****(地址:**市锦福路2号)。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联系人:汪存双 联系电话:151****3669

13、代理机构:****

地址: **市锦福路2号6楼

联系人:缪女士 联系电话: 187****5297


公告附件:


采购公告-****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docx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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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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