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并完成工程结算审核。****拟开展有关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服务单位,现将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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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结算审核工作,项目需要完成工作和通过程序包括:
1.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回族自治区(2019年版)《**房屋建筑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宁建(科)发【2019】5号关于调整我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宁建(科)发【2020】2号《关于发布**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9版)的通知》、施工合同、报审结算书、图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相关资料开展审核工作;
2.将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选聘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核实,就与审核内容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沟通。
3.将审核情况写出审核征求意见函并征求选聘单位的意见。
三、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县豫海镇境内,总用地面积为4569.24平方米(约6.8 亩),其中停车场占地面积3454.49平方米(约 5.2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硬化、新做停车场内部道路、停车位的硬化、路灯、透视围墙、停车场给排水系统、停车场的出入口道闸收费系统、弱电监控系统等项目总投资概算2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00万元。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关业务资质证书;
2.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名单;
3.具备审核工程造价的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4.承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审核工作。
五、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报价单等,所有提交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比选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5日内,2025年10月21日-10月25日;
2.报名邮箱:****@163.com;
3.递交方式:选聘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指定邮箱递交电子比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将予以作废;标书代写
4.比选方式:同等技术条件下最低价中标,本次按照含税报价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根据符合选聘需求、服务质量、效率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选定第三方服务单位。
七、结果公示与合同签订
1.结果公示:比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中选候选人名单在**城投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需明确异议提交方式、联系人及电话),异议处理完毕后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2.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我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中选单位需在收到签约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5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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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