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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市**区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区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高档实木家具建设项目4号仓库院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公司现有厂房建设本项目,作业区面积合计为6000m2,总占地面积10000m2,在厂房内规划建设汽车拆解区(其中燃油机动车拆解区3100m2、电动汽车拆解区750m2)、零部件仓储区(建筑面积500m2)、废钢存放区(建筑面积550m2)、一般固废贮存库(建筑面积60m2)以及危废贮存库(建筑面积60m2);办公楼(建筑面积100m2),办公楼北侧空地规划车辆存放区(包括大型车辆存放区和小型车辆存放区,建筑面积各2000m2)、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暂存池等,年拆解燃油机动车4000辆,电动车1000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187****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