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南县2025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贵港-平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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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标 题: ****关于**县2025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5〕168号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关于**县2025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10-22 11:00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县2025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平政报〔2025〕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县马****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6370公顷(均为其他草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县2025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四、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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