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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 标 题: ****关于同意供应**县**镇、上渡街道土地开垦项目补充耕地指标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5〕16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
****政府:
你县《关于供应出让**县**镇、上渡街道土地开垦项目补充耕地指标的请示》(平政报〔2025〕48号)收悉。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使用和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22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供应《**壮族自治区2025年第一批补充耕地指标供应征集公告》(桂耕指告字〔2025〕1号)所需补充耕地指标:耕地数量9.752公顷(折合146.28亩)。
二、同意出让你县**镇、上渡街道土地开垦项目补充耕地指标耕地数量9.752公顷(折合146.28亩),作为上述批次所需的补充耕地指标。
三、补充耕地指标价款为731.4万元。
四、同意你县具体办理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出让有关事项,交易程序严格按照《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5号)、《广******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价格和调剂价格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13号)及《******局关于印发**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贵自然资发〔2021〕70号)有关规定执行。
****
2025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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