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照明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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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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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照明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08: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0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市**市**区东镇东路3518号 ****中心三楼 ****中心综合开标区 开标室五标书代写
预算金额 ¥159.25765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工
项目联系电话 043****59555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长**街12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8-****633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广场B10B栋74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59555

项目概况

**市**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照明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10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市**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照明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一标段 796288.26 元,二标段796288.26 元

5.最高限价:一标段 796288.26 元,二标段796288.26 元

6.采购需求:**市**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标段名称:**市**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照明工程)风华村、**村-一标段

**市**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照明工程)新屯村-二标段

8.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5****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免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

①****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30日0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n)。

3.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五(**市**区东镇东路3518号)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3日10时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五(**市**区东镇东路3518号)标书代写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政府采购政策

4.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2.执行《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执行《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长**街19号

联系方式:0438-****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广场B10B栋749室

联系方式:0431-****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0431-****9555

4.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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