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二绕城高速公路环保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洪北二绕招[2025]2号
**北二绕城高速公路环保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市场化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20%,融资占80%(出资比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名称:**北二绕城高速公路环保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北二绕城高速公路所涉区域。
2.3项目概况:**北二绕城高速公路工程路线起于**市**县万埠镇,接在建的**西二绕城高速公路,经**县万埠镇、长均乡、**县马口镇、赣江新区中医药科创城、经开区樵舍镇、**区金桥乡、**镇、联圩乡、**县南**,终于福银高速**东绕城段的南新互通,全长约52.010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约96.68亿元,其中**费约65.44亿元。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46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止。
2.7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测,按季度出具合格的监测报告。
(2)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含验收监测及编制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三同时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承担项目验收现场勘察、配合竣工验收。
(3)协助招标人开展环保管理:协助招标人前期环保选线(如有)、协助招标人审核环评报告(含变更环评报告)、指导环评报告的环保措施的落实、配合对参建单位检查考核、协助招标人建立项目环境保护监测数据系统并填报数据、配合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处置、配合环保行业监管部门检查、配合相关奖项申报工作(如有)、提供相关专业培训服务等。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以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12个月)内任意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标书代写
3.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完成1项合同金额60万元(含)以上公路工程环保监测业绩。标书代写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持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期环境监测或环境监理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负责人。标书代写
3.5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平台发生过投标不良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3.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地点:****(**省**市红谷滩区春晖路599****总院大楼912室)。
4.2报名时间: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9:30时--17:00时(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现场获取: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12个月)内任意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标书代写
4.4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标书代写
5.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城投大厦负一楼阳光平台开标室(**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456号)。标书代写
6.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c)、****公司公众号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发布。
招标人:****
地 址:**收费站办公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1-****8807(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
招投标监管部门:****综合部(纪检监察部门)
地 址:**收费站办公楼
电 话:0791-****4808(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红谷滩区春晖路599号
联 系 人:章涛、万盛华
联系电话:135****8877、130****3706(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