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轨道御水江岸项目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审批
广西-南宁-良庆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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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申请的轨道御水**项目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3 09:20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集团****公司申请的轨道御水**项目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大道以南、邕津路以西。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集团****公司建设的轨道御水**项目 ,于2023年8月及9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分别于2024、2025年办理部分建筑单体方案调整。现建设单位提出,为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居住区的品质,申请对项目总平面图局部布局及20-23、25、32-33、35-39、50-53、55-56号楼等建筑单体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平面布局调整

比较原批总平,拟调整项目南面及东北角总平面图布局,将原批的20-23、25、32-33、35-39、50-53、55-56号楼等18栋住宅、对应底商及配套服务用房调整为20-23、25、32-33、35-39、50-53、55-57、59-63号楼等23栋住宅、对应底商及配套服务用房。结合总平面图建筑布局调整,相应调整总平面图局部绿化布局、交通流线、消防登高场地及对应地下室建筑轮廓及布局。调整后,项目由原批的1栋商业楼、42栋住宅楼(含对应底商及配套服务用房)及1个地下室调整为1栋商业楼、47栋住宅楼(含对应底商及配套服务用房)及1个地下室。

(二)外立面调整

结合建筑单体户型布局调整,项目外立面效果相应进行调整,建筑外立面效果仍满足**市建筑风貌导则要求。

(三)技术经济指标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批344689.32㎡调整为345276.51㎡(增加587.19㎡),计容面积112752.89㎡保持原批不变(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含配套服务用房及出地面风井)由原批226669.10㎡调整为226833.75㎡(增加164.65㎡)、商业建筑面积(含商业烟道)由原批5854.52㎡调整为5689.87㎡(减少164.65㎡),不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批112165.70㎡调整为112752.89㎡(增加587.19㎡),建筑密度由原批20.73%调整为21.69%(增加0.96%),总机动停车位2559个不变(其中,地面机动停车位由原批223个调整为482个,地下室机动停车位由原批2336个调整为2077个),非机动车位由原批1574个调整为1562个(减少12个),户数由2336户调整为2025户(减少311户),项目容积率及绿地率保持原批不变。调整后,项目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关规划规范要求,建筑外立面效果仍满足**市建筑风貌导则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分析报告,项目拟建建筑调整后,周边现状建筑及项目未涉及本次调整的建筑**均无变化。

(四)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示栏(**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轨道御水**项目现场。

(三) ****网站(http://zrzyj.****.cn)。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http://zrzyj.****.cn)、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规划建设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1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邮寄或直送至********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70,邮寄或直送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D座6楼603********办公室,邮编:530000,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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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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