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衡宇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豫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星驰科技有限公司、胡园园、王明明案件项目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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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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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项目包号: 1
二、项目名称:沈****公司、******公司、****公司、胡园园、王明明案件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市**区经十路11111****中心55层

成交金额:5000.00, 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报价信息:

服务分项名称 技术指标 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法律诉讼服务 (一)服务要求 1.服务商代理采购人参加诉讼,代为参加庭审、答辩、提交证据材料、调取证据、调解、和解,提起反请求及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2.为解决纠纷,按照要求参加相关会议、磋商、谈判,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二)服务范围 涉及沈****公司、******公司、****公司、胡园园、王明明案件的相关事项。 (三)对服务商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2.****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者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等,且能够体现项目组人员姓名);律师需有房地产建筑业和工程合同纠纷等方面的丰富办案经验。 3.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签订服务合同时,服务商应当出示上述证照的原件;服务合同应当附有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四)服务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服务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磋商、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商有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重要说明 1.服务商在双方**过程中直至合同终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非法分包本服务。 2.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外,服务商因提供本服务产生的费用均由其自己承担。 3.采购文件、服务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 5000.00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刘芬 ****5111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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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中标通知
沈阳市衡宇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豫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星驰科技有限公司、胡园园、王明明案件项目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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