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建医护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市白石养老康复服务中心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湘潭-雨湖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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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公司湘****服务中心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0 09:48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公司湘****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36

联系地址:**市**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公司湘****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区民主西路鸡公嘴1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拟投资27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72%),选址于**省**市**区民主西路鸡公嘴1号建设湖****公司湘****服务中心项目,****医院将全部拆除。项目占地面积14032.79m2,**总建筑面积为50002.57m2。主要建设内容为:包含1#医疗楼、2#康养楼、3#康养楼及配套基础设施等,设计总床位约776张,其中1#医疗楼内医疗床位约119张,重度失能床位164张,**疗护床位42张;2#、3#康养楼养老床位约451张。****中心职工总数268人,其中医护人员109人(包含行政11人),养老护理人员159人(其中护理员103人、行政56人包含医疗共用行政),预计门诊量150人次/天。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⑴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文件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⑵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处理之后排入市政管网。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申报相关部门同意并公告周边居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⑷施工产生的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及****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外运渣土车辆须进行必要的加盖、防漏、防尘。(5)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溶剂桶以及漆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收集、贮存、处置,禁止与其他施工垃圾一同处置。⑹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现场施工使用。

2.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建设,本项目1#****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充氧)+沉淀池+消毒池(活性氧粉))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由市政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2#、3#康养楼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医院须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加密闭盖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处理站污泥,确保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等恶臭气体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加强管理,煎药异味经设备自带的冷凝回流管进行回收,冷凝液可回用于煎药环节;医院检验科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消毒水异味及医疗固废暂存间异味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2001)相关标准后由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院内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严格控制车辆出入时的车速,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备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运营期北侧临规划高标路(35m±5m范围内)建成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侧执行该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高标路未建成之时四周厂界均执行该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门别类进行标记、收集、贮存和处理。废包装材料(包含未污染一次性输液袋/瓶)收集后交由指定的再生**回收处置企业回收利用;中药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废消毒灯管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运营和环保管理,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7.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本项目在施工期间须使用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要求》(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制标准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并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标准的可在本项目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申报环保号牌,并登记挂牌后方可使用。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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