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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青年发展型县域建设,保障青年人**工作,促进青年人在淳创业就业,我县特制订《**县就业创业青年购房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根据文件精神,2024年1月1日以后,对首次来淳或**籍离淳三年后再来淳就业创业并在**县内由非公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35周岁(含)及以下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青年,在县内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经相关部门联审,现将第一批补助申报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进入后续工作程序。如有异议,****住建局****管理科反映问题(0571-****1400)。
| **县就业创业青年购房补助申报审核结果公示 |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申请时间 | 学历 | 工作单位 | 购房补助(元) |
| 1 | 余晓丹 | 2025.9 | 全日制本科 | ****超市有限公司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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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