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心项目(标段一 三中心备份存储设备采购)
2. 项目编号:****
3. 采购内容:三中心备份存储设备
4. 采购预算:400万元
本项目拟采购3套国产集中式备份存储设备(同品牌),用于生产环境、同城、异地灾备环境备份,设备需含5年5*8原厂维保服务,主要配置见下表:
(具体招标范围、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银行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公示期限
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
2、评标地点:中招联合评标室
3、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先进****公司
投标报价:****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泰利思诺****公司
投标报价:****000.00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农业东路99号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371-****813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广场12层
联系人:杜先生、胡先生、郭女士
电话:0371-****7760、0371-****0322、0371-****9785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