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采购单位,就“【智能健康小站及智能药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诚邀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智能健康小站及智能药柜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
三、采购内容
1.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智能健康小站 |
启达 |
QD-B5 |
2 |
需原厂授权 |
| 智能药柜 |
申跃 |
QD-Y1 |
4 |
需原厂授权 |
2.采购预算:45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3.收货时间:成交供应商需确保合同签署后【10】天内到货。
4.收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成交供应商评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须包含本采购项目内容;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除外,委托书须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及相关明细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出具商品质量承诺。
2.报价包含送货费、包装费、税费等,如无特殊情况,采取一轮报价,如出现多个最低报价,则由相关参与询价单位提交二轮报价。
3.成交后****适用该询价价格。
4. 供应商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恶性竞争等行为,经查实,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将取消其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合格供应商根据上述要求,于 2025年 10月28日12时 前提供报价文件
寄送地址如下:**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0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33****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