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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现就原缴纳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以后,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发生拖欠后已及时解决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除节假日外。
三、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施工现场维权信息牌上公示的照片 ,近景、远景各一张;
(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需提供项目监管单位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地址
********大队,地址:元江县文化路125号,联系方式:0877-****863。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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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