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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管理所:
你单位来文《关于审批〈****(**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湛殡所〔2025〕3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精神及审批前公示无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市辖区重大项目选址迁坟问题和满足人民群众治丧需求。我局原则同意****(**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012-440811-04-01-506140。
二、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90964.36平方米(合计约586.45亩)。主要建设内容:传****陵园、**英烈纪念场所、少数民族墓园、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园等)、生态墓园(包含树葬、花葬、****基地)、骨灰楼、管理用房及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广场及道路、绿化、给排水及消防、供电系统、弱电系统等。项目建设工期初步计划38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7523.00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专项债券、本级财政及争取上级补助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市**区**镇**村以北、符竹村和沈海高速**立交段以东的区域。
五、根据《****政府****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府〔2023〕3号),该项目实行代建制。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程序、国家建设标准和造价标准。请凭此文办理项目建设有关手续,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用地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政府,市监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局、市统计局,****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