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机关大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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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机关大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21号东泰华府8号楼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机关大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8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机关大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1.00

48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其他特定条件:******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注:须提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或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21号东泰华府8号楼705室)

方式: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供应商可选择电子邮件购买或者邮寄购买或者现场购买谈判文件。(1)电子邮件或者邮寄购买的: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谈判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采购文件获取联系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163.com;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2)现场购买的: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采购文件获取联系表》。未办理购买和获取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标书代写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地点:****(**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21号东泰华府8号楼705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地点:****(**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21号东泰华府8号楼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活动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工作岗位

联系人

工作职责

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人

许倩

报名以及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发售与邮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以及负责谈判保证金收退事宜等。

电话:0593-****865

(工作时间)

邮箱:****@163.com

项目负责人

陈花

负责谈判文件的咨询、答疑等。

需要谈判文件电子版的已报名供应商,可向项目负责人的上述邮箱发出邮件请求,邮件必须写明: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已报名的供应商名称及报名经办人姓名。

2.谈判保证金、标书费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标书费及代理服务费

谈判保证金

收款人全称

****

****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

**东侨支行

****银行****公司

**东侨支行

帐号

350********700004441

350********700004441

3.响应文件提交需随身携带的材料:单位负责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松城街道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593-****833(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21号东泰华府8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陈花、许倩/0593-****865(工作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花、许倩

电 话:0593-****865(工作时间)

发布日期:2025-10-23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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